10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广州市花姬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微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花姬赏、广州微肽)停产整改的通告。
通告显示,国家药监局在对广州花姬赏、广州微肽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两家企业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多个缺陷,故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两家企业暂停所有化妆品的生产,待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才可恢复生产。
记者从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虽然两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缺陷略有不同,但大都集中在“质量管理”“厂房与设施”“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等方面,大都是管理层面问题,本可以通过规范生产和严格自身管理规避。
此外,据企查查显示,广州市花姬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大股东为方亮松,二股东刘贵莲(同时也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资料显示,该企业因产品责任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被起诉的风险有6条,其中最近的一次被告案在去年8月12日,被法院判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广州市李夫人药业有限公司“第1676298号”及“第13558224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祛斑霜商品;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市李夫人药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20000元。
广州微肽成立于2015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化妆品制造等。2017年6月,由于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广州微肽曾被广州省广州市白云区环保局责令停产,并被罚款3万元。
距离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仅两月有余,国家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将进一步落地到实处。像在此次飞检中从产品管理、原料管理到安全管理等一站式的检查将成为监管的常态。原来单一的事前监管,也将逐步转换成现在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此后企业的主体责任也更明确,在违规处罚方面的成本将越来越高。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在监管趋严的今天,加强企业的自查自管,合法合规生产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