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数并非税法规定,而是根据税法推算出来的一个方便计算的系数。
现行税法中实际上关于个税的计算这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 1500 元的 3
2 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 10
3 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 20
4 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 25
5 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 30
6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35
7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45
例一:如果某人扣保险后工资 10,000,怎么计算个税呢?
10,000=3500+1500+3000+2000
其中 3500 免征;1500 按 3%,征税 45 元;3000 按 10%,征 300 元;2000 按 20%,征 400 元。
整个算下来征税 745 元。
这么算很麻烦,所以会计们发明了速算扣除数。
所谓的“速算扣除数”就是: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法中,对计税依据直接乘上最高税率,得到的结果与真实的税额之差,这个差在每一级都是一个常数。事先推出这个常数,对于快速计算税额很有帮助,所以这个数叫“速算扣除数”。
快速计算个税的公式是【计税依据×最高税率 - 速算扣除数=最终税额】。
税率 3%对应速算扣除数为 0
税率 1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 1500*(10%-3%)+0=105
税率 2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 4500*(20%-10%)+105=555
税率 2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 9000*(25%-20%)+555=1005
税率 3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 35,000*(30%-25%)+1,005=2,775
税率 3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 55,000*(35%-30%)+2,775=5,505
税率 4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 80,000*(45%-35%)+5,505=13,505
例二:如果某人扣保险后工资 10,000,怎么计算个税呢?
10,000-3,500=6,500 元。
6,500 介于 4,500 和 9,000 之间,使用税率 20%,速算扣除数 555
6,500*20%-55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