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曾经备受关注的秦火火,为了成名不择手段,从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秦火火开始了第一次造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起来回顾秦火火造谣事件始末
秦火火简介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男,32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其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造谣滋事、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中的一员。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
2002年,秦火火高中毕业后,先是南下广州,成为一名打工仔。随后,秦火火又北上,来到北京。在此期间,秦火火频繁地换工作,做过文字核对员。2010年秦火火加入尔玛中国,在该公司也只待了一年。
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从毕业伊始到后来,秦火火通过不断地跳槽,工资也从最初的月薪千元涨到8000元。
资料显示,秦火火来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任职于著名的网络水军公司华艺百创公司,其创办人是杜子健,此人是薛蛮子的亲密战友,2010年薛蛮子则直接注资控制了华艺百创公司。
为了出名,秦火火无所不用其极。
秦火火造谣事件回顾
2013年,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尔玛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男,40岁,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2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污称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秦、杨二人曾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他们公开表示:“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他们甚至使用淫秽手段对多位欲出名女孩进行色情包装,“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均是他们“引以为豪”的“杰作”。他们的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网络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有网民称其为“水军首领”,并送其外号“谣翻中国”。
判决结果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朝阳法院”消息,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17日上午公开宣判。被告人秦志晖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鉴于秦志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所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传播谣言事件集合
根据警方的调查,秦火火涉及在新浪微博造谣传谣3000条左右,其中重点包括:
“7.23”动车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用2亿元人民币赔偿死亡的外籍旅客。原微博是“刚得到消息,铁道部已向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三千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据悉,这是铁道部参照欧洲法律中有关人身意外伤害条款后,不得不同意此赔偿协议。若此赔偿协议属实,将开创中国对外个人意外最高赔偿纪录。”
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并称道德楷模雷锋的形象完全是由中国共产党编造的。原微博是“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六块钱。”
炒作“郭美美炫富事件”。
造谣地方公务员被强令给红十字会捐款,并恶意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慈善制度。原微博是“中国红十字会再度发生大事,由于受郭美美及卢俊卿事件影响,红十字会七八月份捐款严重缩水,九月红十字会通过各地民政局发通知,要求各地单位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进行捐款,标准为工作一年一百块,工作两年两百块,以此类推。如有不捐,单位须从职工工资里扣,该规定暂于普通职工中执行。”
造谣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是日本国籍。原微博是“曾经的一代偶像张海迪,请你回答以下这几个问题:你的妹妹张海燕为何更名叫张挪威?亿万富翁、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挪威,还是中国国籍吗?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承接过残联的工程项目?请用事实证明你们不是白眼狼,我们不想当年的爱心结果养了一头白眼狼。”
造谣攻击著名军事专家(罗援)、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孔庆东)。原微博是“@罗援,再问你一个严肃的问题,你大哥为什么能成为德国西门子(远东)公司高级顾问,后来又成为西门子(中国)公司副总经理?你们罗家出了老二罗挺和老三罗援两个少将,又有老大罗抗和老四罗振两个兄弟分别在德国和美国公司任高层?这当中是不是有什么利益交换关系?请解释这个问题。”
警方表示,秦、杨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
反思
打击网络谣言是建立在广泛共识基础上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但每一位理性公民都应认识到,没有无边界的自由,任何言行都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言论自由有底线,随着网络谣言的盛行,这一观点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因此,对于拘捕秦火火,端掉网络推手窝点的这一行为,舆论一致叫好。正如法制日报的评论文章《打击网络谣言是深得民心之举》所说:打击网络谣言与其说是一次警方行动,不如说是一项民心工程,此举不仅维护了正常网络秩序,而且通过净化网络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靠什么终结谣言?一切争论最后归为法治。广州日报8月22日社论文章《有必要反思“秦火火”为何能“火”》指出: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律。这是“秦火火”、“立二拆四”等被抓给我们带来的启示,网络毕竟不是法外之地,超出边界必然受到法律惩罚。
除了靠社会公器的法律来强行约束网络言论边界之外,公众作为形成舆论的主要因子,更需要保持清醒和自律。观点中国资深评论员杨公振发表评论文章《谁也不能在公共领域跟舆论玩杂耍》指出:除了从源头上尽量避免造谣者的出现,用制度去约束那些侵犯了公众权益的行为。我们更应该警惕自己在公共领域的发言,是否已经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谣言的传声筒。无论是拥有一些知名度的网络大V还是普通群众,即使没有完全判别信息真伪的能力,最起码也应该有不轻易信谣、传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