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公司”勾结通信运营商“内鬼”获取个人信息;非法窃听器材市场泛滥
近期,北京最大的一起非法出售、提供、获取个人信息案宣判,“侦探公司”人员、通信技术公司职员、通信业务运营商(包括移动、联通、电信)员工等23人走上被告席,也让这个隐藏在灰色地带的市场露出冰山一角。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透露,本案的被调查者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大多数受害人并不知情。
本报记者暗访调查北京多家“侦探公司”和电子产品市场,电影中窃听、跟踪等场景,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手机卡、百元左右的窃听器就能实现。
这个灰色的隐秘市场亟须法律完善和加强监管。
采写/本报记者 张永生
“想知道你的老公去哪了吗,想抓住小三二奶吗?”“经济调查公司帮忙讨债,定位你想找的老赖。”
类似这样的小广告,所谓的“侦探公司”、“调查公司”等以手机短信骚扰着几乎每一位手机用户,在街头或是网络上更铺天盖地。
他们宣称能拿到任何被调查者的“通话记录、短信清单、手机定位等信息”。
10月19日,记者假借调查婚外情为由,联系北京一家调查公司。
“明天见面谈。”业务员神秘地说。
“侦探”要价
3个月话单4千,3个月短信8千
10月20日,这家调查公司的一名马姓人员,约记者在家乐福广渠门店接头。
30来岁,斯文干练,戴眼镜。在家乐福附近一家饭店坐定后,马先生自称是该调查公司的私人侦探,从业五六年。
“只要你报出被调查者的电话号码,我们肯定能拿到通话详单。”马先生说,调查一个号码3个月的通话详单,需付费4000元。
“你们怎么拿到通话清单?”记者问。
马先生神秘一笑,他说用户查询自己的通话详单时,必须按通信运营商系统提示操作,发送和接收查询验证信息。“我们能在机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系统发送打印通话清单申请,然后我们的人直接拦截系统发回的验证信息,神不知鬼不觉,被调查者根本不会发现。”
记者询问,“我们的人”是不是通信运营商内部员工。
马先生一愣,往后靠了靠,“这个你就不要打听了。”
“靠谱吗?”见记者不信,马先生随即拨通电话。问电话那头一个“张哥”,“现在方便不方便查单”,“张哥”称当下即可查。
马先生转过头对记者称,现在就可以报号查通话详单,“你要查的是谁,对他平常的联系人肯定比较熟悉,你有辨别能力。”
他现在和记者一起在附近找个有电脑的地方,让“张哥”把清单发过来,“你打开看看对不对,对了你再付款,不对不收费。”
记者再次询问这个“张哥”的身份,马先生承认“这朋友是运营商内部人”。
“能不能查短信内容?”记者问。
马先生表示,在此之前,短信内容的确可查,“查询3个月的,8000元,但最近追查得厉害,出多少钱也查不了。”
“内鬼”帮忙
调查公司“盯上”运营商底层员工
8月5日,北京二中院宣判最大的非法出售、提供、获取个人信息案。23名被告人中,也有5人是来自移动、联通、电信的“内鬼”,涉及包括座机、手机通话记录、短信清单、手机定位信息、座机手机登记信息等。
其中两名曾是10086客服人员的被告人供述,他们有权接触通话记录、短信清单,以及登记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虽然与通讯运营商签有保密协议,但仍以此获利。
这些人上班期间,把办公系统上手机用户信息,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给男朋友或是亲戚等人。其中一名移动营业厅员工,从2009年3月至12月,共出售200多条机主信息,每条50元,获利1万余元。
据悉,本案中被追刑责的通信运营商人员,均是劳务派遣人员,处于公司的最底层。这个群体及其亲戚朋友,都被众多“调查公司”、“侦探公司”盯上,并奉为上宾。
10月17日至22日,记者曾联系过北京多家“调查公司”、“侦探公司”,“窃听是行里的基本业务,干这行的都有自己的路子。”多家公司人员表示。
定位跟踪
输入手机号你就变“移动红点”
“只要对方开着手机,不管去了哪,在电脑地图上都有详细的跟踪点,误差不到10米。”
这是“私人侦探”马先生向记者提供另一项业务对被调查者进行手机实时定位。
根据“市价”,每定位一次要收800元,最迟需在每晚11点前进行,“否则查定位的人就下班了。”但马先生拒绝透露任何“查定位”的信息,只说“交钱肯定能办到”。
“最大非法出售个人信息案”中也有“查定位”的神秘人,北京京驰无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运维部经理谢新冲。
该公司是北京唯一一家拥有移动公司定位功能授权单位,从事手机定位业务。
中国移动对京驰无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有明确要求,如果对某个手机定位,机主必须知情。但谢新冲让这样的要求成为一纸空文。
法院认定,2009年3月至12月,谢新冲先后多次向“调查公司”提供90余个手机号码定位,非法获利9万元。据称,这些交易都是通过各种关系自动找上门来。
同时,谢新冲还出售手机定位软件。北京一家调查公司曾以1200元的价格,从谢新冲处购得定位软件,一个月可对一个手机号码做50次定位。
激活软件,输入手机号,被调查人的行踪就变成电子地图上移动的小红点,精度为5米-50米。
法院宣判,谢新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6万。他也成为首名因提供非法手机定位被判刑的电信单位员工。
远程窃听
“小盒子”装手机卡“谁都能窃听”
“大街上买张手机卡,插到这个小盒子里,想定位定位,想窃听窃听。”
10月18日,百荣国际小商品城电子市场,一家店铺老板介绍着窃听器,柜台上公开售卖多种窃听器材。老板报价,单纯窃听的器材160元,复合窃听、定位功能的器材180元。
一个长宽约3厘米、高约1.5厘米的黑色塑料匣子,滑开匣盖,里面有一个跟手机一样的卡槽。
“装上普通手机卡,就能窃听定位。”老板拿出一张手机卡,装进卡槽,摁开匣子上的电源键。5秒钟后,电源键位置一个针孔大小的蓝色指示灯连续闪烁数秒,之后熄灭。
窃听器放在柜台上,老板让记者站到远处,拨通黑匣子里的手机卡号。
50米外,记者拨通该号码。两秒钟后,手机听筒内传出一名购买偷拍机的顾客和该老板砍价的声音。100米外,声音依旧清晰。
“听清楚了就回来吧。”老板得意地对记者喊。他说,这东西绝对好用,因为装得是手机卡,“只要有信号的地方,再远也不怕”。
老板让记者向窃听器的手机号发送“DW”字母短信。
数秒钟后,一条短信发回记者手机里,短信内容是窃听器所在的位置。
查询地图,短信中显示的位置,与窃听器所在位置相差不足50米,哪条路,哪个方向,都显示得一清二楚。
老板称,到下月初,该窃听器生产厂家会上线新版地图,“到时候,定位误差会更小,而且直接是地图显示定位位置。”
该店销售员称,经常有人来购买这种窃听定位器材,“想窃听、跟踪谁,放到他包里、车上、办公室,远程就能监听,还能知道被监听人的具体位置,东西虽然便宜,但包你好用。”
记者询问,“现在买手机卡都得实名,一旦窃听器被发现,一查就知道谁干的了。”
对此,该老板和销售员都笑了笑,“你到街上买两张手机卡就知道了。”
去年全国实施手机卡实名制,工信部要求,9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
10月19日,记者随机来到宣武区一家销售手机卡的商店,该店老板称,出售的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卡,均不需用身份证登记购买。
记者说多买几张,店老板说“你肯定是侦探公司的”。
10月19日至21日,记者走访中关村等多家电子市场,各种窃听、定位器材虽然形态各异,包装上均未显示厂家地址和联系方式。
对此,北京邮电大学信息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曾剑秋分析,这种窃听器插入手机卡实际上就是异形手机,具备自动接听和定位功能,“不算什么高科技”。
暗访
“手机卡复制窃听”多为骗钱
“想知道你老婆跟谁幽会么?想知道你的生意对手有什么新创意么?报出他的手机号,我们能复制出一张和他号码相同的手机窃听卡,他的电话、短信、位置由您尽收眼底。”
类似短信不少手机用户都接到过。
“简直就是恐怖。”即使是销售窃听器材的人员都这样说,“谁能不用手机?要是信息上说的是真的,每个人随时都会被窃听。”
究竟有没有这种窃听卡,记者展开调查。
“相同号码窃听通话短信”
10月1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一家自称能制售手机窃听卡的公司。对方称,只要告知需要窃听的手机号,就能复制出窃听卡,一种集合GPRS定位系统和SIM卡功能的兼容卡,号码与被窃听的一致。
用户可将窃听卡装到一部手机里,无论是被窃听者主叫还是被叫,装窃听卡的手机都会发出嘟嘟声,能听到被窃听者的谈话,短信内容也能同时接收,此外还可定位被窃听者的位置。
当晚,该公司联系记者,称只要将1200元钱打进指定账户,报出需要窃听的号码,次日就能制造出来并安排送货。
记者坚持验货付款,对方答应次日见面交易,并强调“网上卖窃听卡的99%是骗子,这是高科技,一般公司和个人根本不可能掌握,不要相信那些公司。”
随后,记者报出此前购买的131号段手机号码,让对方复制窃听卡。
“窃听号”来电拒绝验货
10月19日13时许,东城区幸福大街和广渠路交叉口,记者等待接头。
电话打来,一名南方口音的男子自称“阿强”,是送窃听卡的人,马上就到。
他称公司有规定,为避免公安逮到现行,不能当面收现金,“你在附近找个银行,到时候咱们在银行那交易,你试过卡,直接把钱打到公司账户。”
13时10分,记者在邮政储蓄东花市南里支行门前拨通“阿强”电话。
“阿强”称已在附近,一分钟后会用窃听卡给记者打来电话。
一分钟后,记者手机显示此前提供的131号段号码来电,对方不停询问“声音清晰不清晰”。
挂断电话后,“阿强”打来电话,称为缩短交易时间降低风险,要求记者直接打款,之后他迅速过来将卡交给记者。
记者坚持要将窃听卡装到自己手机里,测试后才能打款。“阿强”反复强调,刚才通话已证明的确已经制造出了窃听卡,“再次通话,怕被机主刚好发现。你赶紧打钱,我能看见你,打完钱我跑过去给你卡。”
纠缠了20分钟,见记者始终拒绝先打钱再收卡,“阿强”恼羞成怒,“你要是不打钱,我们马上联系被窃听的那个人,把你窃听对方的事捅出去。今天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联系“被窃听者”威胁要钱
几分钟后,远在东直门的另一名手持上述131话段号码手机的记者,果然接到来电。
一名南方口音的女子自称是快递的,“有你一份快件,但地址模糊了,告诉我你在哪,我给你送去。”记者要求将快件送到朋友处,对方说“必须本人签收”,“你说地址,等你回来再给你送。”记者随口说出一个地址,对方随即挂断电话。
东花市南里支行门前,记者再次接到“阿强”电话,称已知道被窃听者的具体地址,“给你一天时间考虑,你要不付款,我们就去找对方要钱。”
随后,记者多方联系10多家自称能制造手机窃听卡的公司,先声明已多次受骗,不测试不放款。谈到此时,各公司都以各种理由结束洽谈。有公司则直言,连他们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能够实现监听功能的手机卡。
对此,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客服均表示,只凭号码复制能窃听通话的手机卡“都是骗人的”。
专家称复制卡多为诈骗
10月21日,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表示,从理论上说,只知道手机卡号,普通号卡是能够被复制的,“早在几年前,2G手机号卡的加密技术就曾被黑客破解过,复制出来的卡可以实现监听功能。”
陈金桥称,但掌握破解技术的人和厂家非常少,小的厂家和公司不大可能做到只知号码便能复制出有监听功能的卡,“很多不法之徒是在利用监听作为诱饵诈骗。”
对于“窃听号”来电,北京邮电大学信息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曾剑秋教授解释,这是使用改号软件,用电脑程序做出来的号码。
他也认为,普通企业和个人不可能制造出监听卡,复制卡需要高尖端的软硬件设备。对一张卡进行完全复制,需要拿到卡的密码等信息,“完全复制需要借助通信运营商的系统。”
律师说法
除了“打虾米”更得“打老虎”
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苏怀东律师认为,私自使用、买卖窃听设备,都属违法行为。
窃听他人手机的行为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但事实上目前法律体系中还无法明确找到“隐私权”,实践中只能适用名誉权的规定,这方面需要完善相关立法。
监听器材属于国家专控产品,其生产、销售、持有和使用都受到严格限制。只有国家安全部门和公安部门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调查时才能使用。《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刑法》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上述案件,多名法律人士呼吁,迫切需要加强对电信行业的监管和惩罚,“光打虾米,不打老虎”,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何防范
看好你的手机和卡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称,目前,3G卡是完全未被破解的手机号码卡,“建议有条件的普通卡用户升级成3G卡。”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曾剑秋表示,原先的号卡加密技术的确相对简单,可能会被不法之徒破解,这部分卡的密码保护和升级需要加强,另外通信运营商应该加强对号卡加密技术的管理。 作为终端的用户,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1、需做到保护好自己的卡和卡密码,不要轻易下载软件到自己的手机。 2、有人送手机要重装系统。一切“窃听”软件是跟手机绑定。
3、陌生人发来的彩信不要轻易点击查看,尤其是带有链接的彩信,尽量不要点击进入该链接。
4、手机上网时浏览正规网站,尽量选择手动输入网址,避免被一些带有窥私软件木马的网站攻击。
5、手机上的传输端口,如蓝牙、红外、USB等,不用时尽量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