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淘宝(中国)软件公司发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其经营的涉案软件向公众提供周华健专辑《生.生活》中的《你有爱过我吗》、《像我这样的男人》、《非常快乐》、《难念的经》、《爱冒险》、《无奈》、《快乐》、《处处爱》等8首歌曲,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法院起诉百度公司,索赔经济损失28000元,以及合理开支12000元(包括律师费8000元及公证费4000元)。
资料显示,《生·生活》是周华健于1996年12月发行的专辑,共收录11首歌曲,除了上述8首歌曲,还包括《曲终人不散》,《为什么我要走》,《爱你一眼》,该专辑的制作人由包小柏等人担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百度自2016年6月8日至2017年4月持续向公众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试听和下载服务,侵权持续时间较久;但淘宝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歌曲的知名度以及其将涉案歌曲进行商业使用,无法证明涉案歌曲存在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收益,以及淘宝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百度从涉案歌曲中直接获利,一审判定百度赔偿淘宝经济损失12000元及合理开支500元。
百度则表示收到淘宝公司侵权通知后即在涉案软件中下架涉案歌曲,认为侵权时间短,涉案的周华健歌曲知名度较小,且仅在百度音乐PC端传播,受众群体少,认为索赔损失金额过高,于是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7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