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我局接到金牛区卫生健康部门关于李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线索移送的函。经案件调查,现查明李(男,23岁)于10月28日从外地返回成都后,拒不执行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措施,隐瞒14天内留在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历史,未能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存在造成疾病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第330条的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我们局依法办事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提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止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市民应尽的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拒不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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