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日消息 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消息,北京再次推出 107 家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以便于群众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目前,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数量已达 178 家。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北京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 3 年过渡期,自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