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日消息 据央视新闻消息,今晚济南检方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此前在 8 月 25 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强制猥亵罪的张某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阿里巴巴涉事高管王某文的代理律师此前表示,王某文在在 8 月 11 日时已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郑晓静于 8 月 18 日上午与王某文见面,通过王某文个人陈词,认为其不构成猥亵,遂提交了不批捕申请。
8 月 7 日,阿里巴巴一名女员工周某,发表长文描述了其被领导“曲一”(王某文)、济南当地客户张某性侵的过程。随后,阿里巴巴宣布对涉事员工辞退并永不录用,对多名高管进行辞退,给予阿里巴巴集团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Judy)记过处分。
根据刑法解释,“不构成犯罪”的定义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条件,即: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这种行为或者是合法行为,或者是违法行为,但均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