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回应1200万元转账 80%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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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6 10:36:31

11月5日下午13:20,“银行工作人员私自转账1200万存款,判定储户承担80%责任”事件当事人在社交平台“正义迟早会到来92”发布消息称:对于法院的这个判决,我们严重不服,已提起上诉,希望太原市中级法院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以下是全文:

大家好,我是媒体报道的储户【1200万存款被银行工作人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承担80%责任】。今年9月,山西省清徐县法院对提前提起的500万一审判决,判决我方承担80%责任,清徐农村商业银行承担20%责任。我们对法院的这一判决严重不满,已提出上诉,希望太原中院能够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我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分四笔交易把省下来的1200万元存入我们比较大的银行——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为我们信任银行,所以我们把钱存起来。

银行职员王存入500万一年期定期存款后,以收受礼品为由,骗取我母亲的定期存单和身份证。然而,这笔钱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王拿走,转到了他父亲的账户上。

王取款时,个人业务凭证填写的客户信息有误。汇款人填写父亲,受理单上的电话与我们的预约不一致。账户没填,所以有瑕疵的业务被银行员工接受,钱被转走了。但清徐法院认为是“错误”,银行基本没有问题。

这不是银行的责任吗?

我们认为,是银行没有守住底线,没有尽到审计核实的职责,才是造成存款损失的直接主要原因。我们与银行的保管合同关系已经生效,银行员工利用身份便利,在柜台非法操作,私自将钱取走,损失由银行承担。

这500万的判决让我们没能实现法律的基本公平正义,颠覆了对公序良俗的认知。1982年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判断的感觉就是处处为农村商业银行开脱,加重我们这种弱势群体的义务,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

当初我们起诉500万是因为清徐农商银行在当地有影响力,怕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判决。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剩下的700万普通人敢起诉吗?结果可想而知。也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同时希望二审法院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体验到公平正义。

事件始末详情回顾

据上游新闻报道,该1200万元存款系银行工作人员私自转账,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因未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被诉,持续17个月。近日,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存款人丁阿义提前起诉500万元,清徐县法院认定存款人承担80%的责任,而银行只承担20%的责任。

11月4日下午,九派新闻联系到当事人丁女士之子王先生。他说,他的父母一辈子都在做生意,因为年纪太大就不做生意了,他们把省下来的1200万元分四笔存入当地比较大的银行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一次存钱后,银行职员王以收受礼品为由,骗取了丁女士的存款证明和身份证。后来丁女士多次索要身份证都没有成功。去银行查询后,发现少了1200万。

王先生说,事发后,他们报案,得知钱被王私自拿走。“转到了他父亲的账户上。”王因此事被起诉,一审和二审都判了I

判决书显示,清徐县法院认为,丁女士作为存款人,应当对资金安全负有注意义务。丁女士把存款单和身份证交给了王。虽然她在法庭上表示希望王某代为收受大量礼品,而王某也在刑事庭审供述中承认丁女士交出的存款单和身份证确实是给她收受礼品的,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且丁女士也未在存款单上注明让王某持存款单的字样仅是收受礼品。作为一个成年人,丁女士应该预见到存款证明和身份证给了别人会被收回的风险,但她让这种风险发生了。因此,丁女士在本次存款造成的损失上犯了重大错误,应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九拍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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