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许多省份密集修订了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从目前公布的修正案来看,产假和育儿假在各地普遍延长。
据《中国经营报》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15个省份公布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包括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山西、黑龙江、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此外,其他省份也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
湖南省此前公布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修订依据及理由”一栏提到,在本轮地方性法规修订中,有29个兄弟省份拟增加育儿假。也就是说,加上湖南,30个省份都增加了育儿假。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生育三个子女的女职工给予半年奖励假,配偶给予十五天哺乳假。
同时,落实育儿假制度。合法父母在子女一到三岁时,每年给予父母不少于30天的育儿假。员工在婚假、产假、哺乳假、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草案,3岁以下子女的父母,每年不仅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还可以给配偶任何一方每天一小时的育儿时间,直到子女满3岁。
然而,一些年轻女性担心育儿假能否真正实施,是否会给女性就业带来问题。特别是,产假的延长和育儿假的增加可能会导致招聘中更多的性别歧视,增加产假职位被取代的风险,等等。
10月29日,安徽省全椒县曹庄迪达幼儿园的孩子们用废弃的瓶子制作彩绘花瓶。新华社
最近,华中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的一项研究显示,对于中等收入家庭来说,有两个孩子的妻子的就业概率比有一个孩子的妻子下降了9.3%。然而,在高收入家庭中,子女数量对就业概率没有显著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修改依据及理由”一栏也提到了假期过长有可能影响女性就业,从长远看不利于维护和发展女性权益。
因此,建立更多的费用分担机制,加强公共服务和安全至关重要。人口学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教授分析了《第一财经报告》。中央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育儿假试点”的同时,提出“完善假期就业成本分担机制”,这一点非常重要,也需要大量相关政策支持才能落实。“比如对育龄妇女工作的单位,根据妇女的生育情况,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和一定的奖励补贴。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分担育儿成本的社会机制,才能更好地推动企业愿意招女性、大胆培养使用女性、消除就业歧视。”
修订后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妇女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按有关规定获得帮助和补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妇女就业的合法权益,为就业受生育影响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除了假期延长,如何减轻生育和家庭负担也很有意思。其中,黑龙江、吉林、安徽提出建立和实施生育子女补贴制度。例如,安徽省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生育津贴的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