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绵天纺织有限公司、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公司良品项目商事诽谤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布,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文件显示,原告绵甜公司主张,善品项目有限公司等两被告捏造、散布关于绵甜公司“无印良品”商标“抢先注册”的虚假信息,致使相关公众将绵甜公司的“无印良品”毛巾、棉被等商品误认为仿冒品,给绵甜公司造成损失,构成商业诋毁。
法院认为,两被告发布的《公司好产品计划》等公开声明客观上含有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实际上减损了棉田公司的商誉。原告声称被告构成商业诽谤,这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最终判决:被告有限公司好产品项目、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北京棉纺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停止侵权费用共计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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