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备受关注的“吴入学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吴一审被判处死刑。宣判后,吴不服,提起上诉。日前,该案新增一名辩护人,徐昕律师已接受吴的委托,介入二审辩护。
10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许昕、吴的法律援助律师处了解到,一方面,吴此前未做过精神鉴定,将在二审中申请对吴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并寻求国内外知名精神医学专家的帮助;另一方面,吴母亲的家属在一审时没有表达对吴的理解。律师正在积极联系吴母亲的家属,希望得到他们的谅解。
吴一审被判处死刑。
律师许昕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一审宣判后不久,吴谢玉就写信要求许昕为其辩护。在谢玉被拘留在看守所期间,同监室的柯慧明是徐新团队辩护的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看到柯慧明家邮寄的许昕的书《无罪辩护》1《诗性正义》后,谢玉给许昕写了一封信,希望许昕为他辩护。他还结合自己的案例谈了一些经历,说希望自己能活下去,忏悔余生。
“我真的想活下去,用我的实际行动来忏悔,承认错误,改过自新,赎罪,说对不起……”吴在信中写道。
许昕告诉记者,收到信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犹豫是否受理此案。徐昕曾经和法学教授罗翔讨论过是否接这个案子,但罗翔建议他不要接,怕被骂。
许昕认为吴杀害母亲的案件是一个可怕的悲剧,所以他犹豫了很久,他担心的一个问题是为“坏人”辩护不会被理解。此外,吴一案的辩护也十分艰难。他认为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概率很大,但还有一点辩护的余地。经过一番思考,他决定为吴辩护。
“吴案不仅涉及生死、精神疾病法医鉴定等问题,还有助于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会问题,从而减少杀害近亲属的悲剧。”许昕说。他还表示,现代法治以保护人权为首要目标,律师可以不区分“好人”和“坏人”依法辩护,使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
吴被羁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10月8日,徐昕将辩护程序邮寄至福建中院,现已收到法院可阅文通知。许昕指出,一审判决前,一审辩护律师询问了吴的意见,吴本人不同意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但这只是一个异常现象,因为包括吴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吴救人的可能性,甚至是唯一的可能性,是被认定为精神病,但吴本人不愿意申请认定。”
徐昕将在二审中申请对吴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并寻求国内外知名精神医学专家的帮助。
10月14日,吴的法律援助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最近一直希望与吴母亲的家人取得联系。她给吴的叔叔发了一条短信,请人联系吴的叔叔,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一审庭审中,熟悉吴父亲骗贷案的一些人了解吴,并未追究;然而,吴母亲的家人没有一个做出明确的声明。二审期间取得吴母亲家属的谅解,也是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一个方向。
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吴叔叔,电话无人接听。
案件回顾: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消息,2021年8月26日,吴决定执行
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天琴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天琴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致谢天琴死亡,并在尸体上放置床单、塑料膜等75层覆盖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天琴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天琴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 用于隐匿身份。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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